概述

一、建设项目特点

鞍钢集团化工事业部于2013329日正式成立,其前身为1919年成立的鞍钢化工总厂。化工事业部是钢集团公司直属的五大非钢产业板块之一,主要从事煤化工资源的综合利用与开发,以及相关的化工业务研发、技术咨询、技术输出和化工产品委托加工。

本项目为鞍钢集团化工事业部煤气发生炉工程,以褐煤为主要原料,采用粉煤气化技术制气,生产规模60000m3/h;建设地点位于鞍钢西区尾矿坝的北侧化工四期焦炉工程厂区的东南角。本项目原环评于20083月委托中冶焦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编制,项目名称为《鞍山市煤气总公司煤气发生炉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并于2009914日取得了辽宁省环境保护厅的批复,批复文号为辽环函[2009]317号。原环评的建设内容包括备煤系统、制气系统、煤气净化系统、煤气贮配系统等,主要工艺装置有420000Nm3/h煤气发生炉(三开一备)、一座富氧鼓风站、一座50000 m3煤气柜、一座煤气鼓风机室、4套煤气除尘设施、一套脱硫装置、备煤设施等。

本项目于20103月开始建设,201110月基本建设完成,至今未投产运营。现本工程投资主体已由鞍山市煤气总公司变更为鞍钢集团化工事业部,实际建设内容较原环评增加1套原料煤干燥系统,420000Nm3/h煤气发生炉变更为240000Nm3/h煤气发生炉,生产规模由生产发生炉煤气60000m3/h 变更为80000 m3/h,配套4套煤气除尘设施变更为2套煤气除尘设施。

由于实际建设内容与生产规模较原环评均发生较大变化,且本工程因搁置多年,部分设备老化、故障、丢失等,造成本工程无法正常开工运行,因此鞍钢集团化工事业部拟针对现有工程实际存在的问题,结合现行环保管理办法对煤气发生炉及相关设施及配套环保工程进行完善改造后投产运营。

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过程

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7.09.01施行),本项目需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682号令)的有关规定,受雅博官方体育(中国)有限公司官网安全环保部委托,中冶焦耐(大连)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评价单位接受委托后,组织工作人员对项目所在厂址周围环境进行了调查,在充分收集和分析相关资料的基础上,根据本工程的特点和项目所在地区的环境特征,分析建设项目的主要环境问题,筛选确定评价因子和主要评价内容,制定评价工作实施方案,依据有关环评导则和技术规范,编制了该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减少环境污染的污染治理措施和相应的环境管理措施,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了项目建设的环保可行性,给出评价结论和提出进一步减缓环境影响的建议。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一般分为三个阶段,即调查分析和工作方案制定阶段,分析论证和预测评价阶段,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阶段。具体流程见图1


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图

三、分析判定相关情况

本项目为鞍钢集团化工事业部煤气发生炉工程,项目行业类别为煤制合成气生产(D2522本项目选用的工艺和设备均不在《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和《辽宁省产业发展指导目录(2008年本)》名录中的淘汰类、限制类及鼓励类名录范围内中,按照《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中的第十三条说明,本项目属于允许类。

本项目在鞍钢厂区内,项目用地性质为鞍山市的工业用地,符合《鞍山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鞍山市工业经济发展“十三五”规划》、《鞍山市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等中的相关要求,恩德粉煤气化生产过程流程短、投资少、能耗低,并对排放的污染物采取相应的治理措施可做到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具有显著的社会效益及环境效益

总之,本项目规模、性质和工艺路线等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政策、规范;不在生态保护红线内、满足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限的要求。

四、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及环境影响

(1)      本项目是否符合环境管理政策的要求;

(2)      本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现状是否可达到相应标准要求;

(3)      项目工艺变更后废气、废水防治措施及排放去向、固废处置方式等污染防治措施是否可行,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是否可接受;

(4)      项目变更后其能耗物耗、污染物排放等是否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5)      生产废水治理措施依托的可行性;

(6)      关注运营期的环境风险、风险措施的可操作性及环境风险的可接受程度;

五、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结论

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符合当地的环境保护规划和经济发展规划;项目在工艺上采取了完善的污染预防措施及相应的污染治理措施,从源头上减少了污染物的产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经济可行并可做到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项目对环境风险源采取了完善的防范措施和环境风险处置措施,并可有效地防止环境风险事故的发生及减轻事故发生后对环境的环境影响,环境风险水平可以接受;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公众参与调查材料,被调查的公众对本项目无反对意见;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环境管理要求,项目的实施对周围环境质量的影响不大。本项目不存在重大环境制约因素,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项目建设可行。